来源:盘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7-22 14:25:17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 大 中 小 ]
关于印发《盘州市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
《盘州市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盘州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盘州市扶贫开发局 盘州市财政局 盘州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
盘州市扶贫开发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印
共印30份
盘州市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结余调项项目相关指标的批复》(盘扶领字〔2017〕14 号)、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及部分结余资金调项资金的通知》(盘财发〔2017〕100号)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盘州2017年干部培训及雨露计划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扶领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度计划实施“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000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
二、资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2017年高中毕业考入二本及以上大学的盘州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对审核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补助交通费和过渡期生活费5000元/人。
三、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到村组、通知到贫困户,让该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
(二)组织申报。各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通知所辖区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学生(不在盘州市境内就读的高中毕业考入二本(含)以上大学的盘州市户籍贫困学生也纳入申请范围)于2017年8月11日前凭《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盘州市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各乡(镇、街道)申请“雨露计划 .圆梦行动”资助。
(三)乡级审核。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人民政府(办事处)对申请资助学生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进行查询,并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盘州市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于2017年8月18日前将《盘州市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盘州市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申请资助汇总表》原件及《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如扶贫卡信息与学生本人信息不符合,需扶贫站出具证明)、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开户的盘州境内农信社银行卡复印件上报市扶贫开发局,并对上报学生名单进行村、乡级公示。
(四)市级复核。盘州市扶贫开发局根据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意见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及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于2017年8月25日前签署审核意见后会商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五)公示公告。盘州市扶贫开发局对复核后会商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确定的拟资助名单在盘州市政府信息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的名单于2017年9月上旬由市级通过打卡的方式将“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金兑现给学生。
(六)资金使用及报账。实行县级报账,根据银行打款回执单进行报账。报账结束后由资助学生所辖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将资助学生名单录入“扶贫云”报备。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任务。
组 长:张仕杰(市扶贫局局长)
骆武松(市财政局局长)
彭 书(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侯 武(市社会帮扶中心主任)
简 艳(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志江(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任海英、李朝康、蒋 醒、刘志强、闫桂花、周荧、郑超。
(二)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项目资金报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盘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及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财发〔2015〕4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规范补助标准、保证该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填报报表,并将阶段性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及时报市扶贫局和市财政局。(联系人:周荧,联系电话:3385136,邮箱:pxfpkfj@126.com)
附件:1.盘州市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盘州扶发〔2017〕2号附件1.xls
2.盘州市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汇总表盘州扶发〔2017〕2号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