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市法院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团队石桥审判点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3800元个人劳务费用,剩余的124800元由被告自行支付给施工人员,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促进了邻里和谐。
(秦薪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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