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有波 报道
为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顾之忧,盘县立足实际,采取“三注重”措施,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注重盘活“三块地”资源,助力搬迁户增收。一是盘活承包地。以全县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村合作社为平台,整合搬迁户承包地,以良田好地每亩600元、一般地每亩500元、荒坡地每亩300元的标准全部入股合作社;对迁出区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承包地优先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直接补助农户1200元/亩(按五年三次补助,第一年补助50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第五年补助400元)。通过盘活承包地,实现迁出区的“土山”变“金山”。截止目前,全县21个安置点搬迁贫困户的承包地已有80%入股到合作社,亩均收入在400元以上。二是盘活山林地。以园区为平台,将21个安置点村集体山林地280亩入股到休闲养生、林下养殖、生态餐旅等产业开发用地,村委会占股2%,园区占股98%,移民在园区就业增加劳务收入,覆盖搬迁户905户3126人。三是盘活宅基地。旧房拆除后,可调整建设用地800亩,其中280亩土地用于21个安置点工程建设,余下520亩土地用于公开招拍挂,所得收益扣除成本后用于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
注重产业融合,拓宽稳定增收渠道。组织引导搬迁农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依托园区、景区和小城镇建设扩大就业,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增加就业,加大“小额贷”、“特惠贷”力度鼓励支持创业,组建施工队承接各类施工项目等方式增加贫困农户收入。
注重社会保障,确保搬迁户得实惠。在就业保障方面,对劳动力人口全部进行技能培训,优先安排到开发区企业就业。在就学保障方面,对搬迁户子女在盘县境内就读职业技术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可享受三年免学费的中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精准扶贫资助(最多享受两年、最高享受3900元/年)。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中的困难人员,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由民政部门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养老保险方面,对已就业的搬迁群众,用人单位给予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对未就业的搬迁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按照100元至2000元13个档次自主选择参保缴费,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60岁以上群体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按照不低于100元/人/年的财政补助标准,由县级财政代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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