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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15 16:36:56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索引号 | 00946540-2/2018-00131 | 发文日期 | 2018-01-15 | 公开日期 | 2018-01-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长期 | |
发布机构 | 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2017年10月12-13日,六盘水市环境监测站对拖长江小云尚断面和乌都河断面进行了采样监测,其监测结果表明(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总氮不参与评价): 小云尚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乌都河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盘州市重点流域水质
月 报
(2017第6期)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主要河流省控监测断面调整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6〕26号)要求,盘州市重点流域共有2个:拖长江小云尚断面和乌都河格所断面,监测指标有:溶解氧、氟化物、悬浮物、氨氮等26个项目,每季度监测一次(第三季度水质监测由六盘水市环境监测站承担)。水功能区划要求及评价标准:小云尚断面属于Ⅳ类水功能区,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乌都河断面属Ⅲ类水功能区,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2017年10月12-13日,六盘水市环境监测站对拖长江小云尚断面和乌都河断面进行了采样监测,其监测结果表明(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总氮不参与评价): 小云尚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乌都河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盘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