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精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客运体系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城市公交及行政村客运问题: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及其近郊区范围内,为方便群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旅客运输,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规定,农村道路不具备开通公交的条件,而通往乡镇、街道、景区受道路通行条件限制,通公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除中心城区外主要交通工具为农村客运,当前新老两城区都已开通至各乡镇(街道办)的客运车辆323辆,但与群众出行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局从2016年开始进行调研,并形成《农村客运“村村通”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经上级部门批准,并组织相关部门对通村客运公路进行现场审核并拟定实施细则。现实施细则已报盘州市政府审核,待审核通过我局将根据细则组织实施,力争年内实现100%行政村通客运,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辆合法营运车辆,今后根据群众出行情况,适时增加车辆,为群众出行提供保障。
关于延伸出省、出市客运问题:当前我市已进入高铁时代,传统的出省、出市运输模式受到冲击,为适应旅客的出行需求,全力支持全域旅游的发展,我局一是对现有客运和新规划班线的途经点都进行调整,二是在旅游高峰期,调度盘州旅游客运公司22辆旅游大巴从高铁站发往各景区。三是围绕高铁站、景区景点、客运线路进行调整及规划。今后我局将结合高铁、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景区做好客运线路规划,积极协调毗邻省、市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开通平关至富源的客运线路。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交通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盘州市交通事业的发展。
注:主动公开。
2017年6月29日
(联系人:李春仙;联系电话:3637640)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政府办秘书一科。
盘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4份)
主办:中共盘州市委员会 盘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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